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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5号(关于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(2016新增和调整部分Ⅱ)》的公告)

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 【内容类别】进出口货物监管类
【文  号】总署公告〔2016〕65 号 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
【发布日期】2016-11-18 【生效日期】2016-12-1
【效  力】[有效]
【效力说明】

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准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,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,新增和调整了部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》内容(详见附件),现予以公告。
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
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(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Ⅱ)


海关总署
2016年11月18日



附件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(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Ⅱ)》.doc